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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5-05-14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依法治国,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在全社会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习总书记在《之江新语》中指出:“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治本之策。一、党执政兴国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既要靠改革的力量,也要靠法治的力量。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并驾齐驱,不可偏废。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就必须使党员干部成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尊崇法治、敬畏法律,积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二、人民幸福安康,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人民群众的权益要靠法治来保障。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了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造福人民群众、保护人民群众。当前,一些损害群众利益、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是,法治精神不彰,是一个重要原因。只有在法治精神引导下,形成领导干部积极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各领域各行业严格执法、秉公执法局面的同时,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风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氛围,才能出现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实践证明,加快法治国家建设,不仅要注重法律制度建设,更要重视精神层面的建设,是法制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获得强大的精神支撑。法律只有进入人的内心世界,被人们所信仰所信赖,法治才有力量,法律才有威严。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决不能忽略法治精神的培育。特别是在我国法律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历史条件下,积极弘扬与法律制度相适应的法治精神,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我们应当将法治精神放在一定高度来认识,经过强化法制意识,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不移的捍卫者。忠实法治精神是人们对法治理想的向往,以及从思想上由此而产生的信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真诚信仰和对社会主义法治理想的高度认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蕴含着许多先进的价值理念。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制观念,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作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执政的基本方式,把国家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纳入法制轨道。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权利。要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牢记法律的天平任何时候都不能倾斜,切实做到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利益废公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论是作为价值、原则,还是作为制度、规则,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只有真正做到坚持公平正义,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法律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社会发展。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活力源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坚持法制建设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不断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保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要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做到党领导人民群众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群众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集中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结合。它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又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在两者之间架起了桥梁。

        当前,在全社会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必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广泛传播法律知识,特别是要加强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要努力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提高引导能力,让人民群众在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要努力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使人民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更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蒙羞的社会氛围,自觉抵制违法行为,自觉维护法治权威。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领导干部带头是无声命令,更是生动的榜样。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带头遵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学习法律、掌握法律,带头遵纪守法、维护法治,带头履行法治、依法办事,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真正当好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更好的带动全党全国,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各个乡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切实把法治精神贯穿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中,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实现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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