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全省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监督检查活动全面启动
2015-05-14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道路客、货(危)运输、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综合性能检测、物流等市场秩序的监管,依法有效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和规范守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省运管局决定于5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强化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监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抓手的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监督检查活动,并专门成立领导机构。

        此次活动以全省道路客、货(危)运输、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综合性能检测、物流等工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特别针对目前全省道路运输市场中出现的未经许可从事各类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非法转让出租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营运标志牌的,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在货物运输途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未实时监控或者未与道路运输监控平台实时连通的,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的,擅自改装机动车的,擅自设立驾校子机构、培训点或者将学员转入其他培训机构牟取利益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严查。

        省运管局要求从四个方面组织开展好道路运输百日监督检查活动。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责任到人。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道路运输市场百日监督检查活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到人,精心组织,做到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行动,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好此次活动;二是加强联合、配合行动,确保成效。市、县运管机构加强与旅游、纠风、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协调联动、通力配合,对各类违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行为进行检查,强化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未经许可违法经营,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三是加强纪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运政执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必须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罚有据、符合法定程序。现场监督检查必须两人及以上携带有效执法证件、着装整齐、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禁止执法人员私放车辆、以罚代管、罚款不开票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执法人员要公平、公正处理违法案件,提高处罚透明度,避免人情干扰、暗箱操作,坚决杜绝不规范执法和“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对发现的“公路三乱”人员要严肃处理;四是明查暗访、严格稽查、务求实效。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加强对所属单位督导检查,确保督导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扎扎实实成效,每月28日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上报省局活动办公室。各市运管局(处)设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情况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