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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实施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2015-04-27 
        近日,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出台实施城区公共汽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公共汽车企业的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安全生产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群众投拆、拒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车辆冒黑烟等行为将扣除相应分数。据悉,为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该市每年将预留公交公益补贴资金330万元当中的30%作为考核绩效基金,经年终综合考评后按考核结果发放,力争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和督查企业主动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贺州市交通运输局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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