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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丹阳工业园规划一、二、三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5-04-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阳市丹阳工业园规划一、二、三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枣阳市兴隆西路,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以及竣工后缺陷修复工程, 估算投资1426.88万元。计划工期90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2年以来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或已中标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3.2 投标人委托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且报名时应携带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诚信库备案(网员)证及报名表(格式附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0 日至 4 月 24 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5时00分至17时30分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枣阳市综合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四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阳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hbzyztb.com.cn、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

 联系人:陈 良

 电 话:139863394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9号

 联系人:任 重

 电 话:15307272797

 电子邮件:dfhy666@126.com

 2015 年 4 月 20 日

 枣阳市建设项目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枣阳市丹阳工业园规划一、二、三路道路工程

 


  投标人名称(盖章)

 


 

 


  企业电子邮箱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签名

 


 

 


  建造师签名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联系人电话

 


 

 


 本报名表须附资料(复印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拟派本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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