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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我区道路运送旅客116.09万人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1704.51万元
2015-04-08 
        4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获悉,“清明节”三天假期(4月4日至4月6日),全区道路运输共计运送旅客116.09万人次,同比上涨0.51%,短途客流有所增长;小型客车免费通行120.47万辆,减免金额1704.51万元。据了解,在清明节期间,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加强了假日期间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督导工作制,严格落实免费时限及免费范围,合理设置免费客车专用道;强化公路日常养护,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全天候做好路面的保洁及服务区的公厕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与信息报送,做好重点区域的流量变化监测及预警工作;加强与驻地公安交警、路政部门的三方联动,增强节日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各地运管局对长途客运、夜班客运、农村客运及兵团团尝连队的运输组织工作进行了强化管理,加强了对辖区内客运企业及客运车辆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强了对夜班车辆的监管力度,要求客运企业对雨雪、沙尘、风力密集路段进行重点监控,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制度,做好停车休息期间的乘客、车辆的安全。截止4月7日,全区道路客运共组织投放营运客车80879辆次,其中:包车共计25辆次,加班车共计385辆次。期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客运安全责任事故和较大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公路通行情况良好。

        (记者古丽米娜·艾力哈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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