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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前四年桂林市交通运输局抓好交通运输四大品牌建设见成效
2015-03-26 
        一是以农村公路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形成农村公路品牌发展优势。四年来,该市累计投入资金26.3亿元建设农村标准化公路3314.2公里,其中建设农村景观道路45条、343.1公里。投入资金2.7亿元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到2014年底全市示范县道好路率达100%,一般县道好路率达80.8%,一般乡道好路率达78.7%,初步实现了“畅、洁、绿、美、安”的目标。

        二是以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为抓手,形成城乡客运品牌发展优势。至2014年底,全市乡镇通公交率达50.37%,建制村通公交率达25.33%,城郊公交化率达81.81%。其中,荔浦、平乐两县率先在全区实现“乡乡通公交”,灵川、临桂、兴安、全州、恭城、永福县部分乡镇、建制村开通了城乡公交,秀峰区、象山区的乡镇和建制村实现公交线路全覆盖。

        三是以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改革为抓手,形成依法行政品牌发展优势。“十二五”以来,该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及自治区依法行政示范点,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区唯一的基层执法站所“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单位;2014年11月,桂林市被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城市,为全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省一市”中唯一的地级市。

        四是以水运行业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形成水运品牌发展优势。2011年以来,该市加快推进水运行业标准化管理,累计投入资金781.92万元,改造渡船69艘,于2012年底率先实现100%乡镇渡船标准化改造目标。同时,加快实施游船更新改造,引导投入资金7590.16万元,更新改造游船28艘,使漓江航区在运船舶全部达到5A级旅游景区要求的标准。率先实施标准化便民码头和便民候船亭建设,投入资金942万元,建设了标准化便民码头44个、标准化便民候船亭46个。开展水运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出台《桂林市便民码头便民候船亭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和《漓江旅游客船服务质量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和提升了水运行业服务。(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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