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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交通两个体系
2015-03-18 
        为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福建省委、省政府科学谋划,国家部委给予大力支持,合力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福建省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城镇化加速、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坚持“适度超前、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以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为主线,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全方位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发展,着力构建便捷舒适的公众出行服务体系、经济高效的现代交通物流体系。

        “一带一路”带动交通运输发展

        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扩大对外开放

        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起点和发祥地,是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及太平洋西岸航线南北通衢的必经之地,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深入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扩大对外开放,福建省政府批复实施了《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提出以厦门港为核心、福建沿海港口群为支撑,厦漳泉城市群为依托,建成国际集装箱干线港、区域性邮轮母港、两岸航运交流合作先行区,国际航运服务业聚集发展示范区,东南沿海国际物流中心,形成“双港双区一中心”的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格局。

        同时,福建省在编制福州港、厦门港等沿海港口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与东南亚地区资源构成、产业结构、贸易商品等方面互补优势,并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东南亚地区企业来我省投资建设、经营港口。

        此外,福建省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规划及厦漳泉、福莆宁交通一体化规划实施过程中,高度重视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联动发展,通过构建快速便捷通畅的交通运输网络,带动全省各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行政改革让交通运输合理化

        福建省积极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确定福建为全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地区。为了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我们建议:

        一是加强政府领导和协调,各级政府应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经费、执法装备、基础建设等方面提供有效保障。

        二是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将审批许可职能与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职能相对分开,使之相互监督制约,既要界定清楚职责,也要在许可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四是推动交通运输立法。针对目前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出台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法律法规,进一步赋予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手段和行政强制措施。

        新常态下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

        2015年,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将牢牢抓住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以新状态引领新常态,全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相关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坚持深化改革、依法行政,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这个中心,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城镇化加速、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进一步加快发展“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现代化,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更大贡献。

        主要任务:全年确保投资800亿元并力争更多些,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高速公路确保实现“县县通高速”,走在全国前列。普通公路基本实现“镇镇有干线”,国省干线二级以上公路比例力争达65%。港口吞吐量超5.2亿吨。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项目促发展。、突破征迁、融资等难题,建设200个重点项目,提前实施21个“十三五”项目,提前完成国务院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中交通项目的序时任务。高速公里新开工8个项目400公里,续建28个项目1280公里,建成17个项目710公里。普通干线公路在建1800公里,建成600公里;建设农村公路2000公里。港口坚持高强度开发、低速度扩张,集中建设“两集两散两液”核心港区,全力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加快建设综合运输枢纽,推动城市综合体叠加交通综合体新模式。

        (二)抓改革激活力。持续深化港航改革,创新港口建设开发机制,强化港口岸线资源管理,培育龙头促进集约发展,集聚要素培育航线;推进高速公路体制机制改革,盘活存量资产,做大做强“闽通卡”,加大高速公路营销力度;开展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理清管养职责,科学分配养护资金,建立建养衔接机制;抓好全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深化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激励机制改革。

        (三)抓服务惠民生。深入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农村公路2000公里,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安保工程”1000公里,实施“海岛交通便民工程”,持续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培育龙头企业,促进交通物流转型升级;推进交通智能化、信息化,抓好交通运输部下达的公交智能化等5个示范项目;促进闽台交通融合发展。

        (四)抓管理增效益。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完善交通法治,深化标准化管理,以迎接2015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大检查为抓手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深入实施“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运输超限治理和水上执法,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推进交通运输治理现代化。

        (五)抓党建转作风。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狠抓廉政制度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八闽纵横打造交通运输升级版

        优化交通网络构建优良服务体系

        近年来,福建省各地政府在发展城市交通方面作出很大努力,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中心城区步行10分钟以内可乘坐公交车。但是,与群众便捷舒适出行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公交优先发展力度有待加强。福建省公交优先战略实施尚处于起步阶段,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历史欠账较多,有效供给能力不足,运输效率以及服务质量仍需下大力气提升。二是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出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需要加大统筹力度,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以多层次地面公共交通为主体,以出租汽车、旅游巴士为有益补充,慢行交通等多种交通方式并存、无缝衔接的服务体系。

        对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我认为要重点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强化城市政府主体的意识。建设、管理、运营城市公交是个系统工程,涉及资金安排、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财税扶持、通行管理、换乘衔接、劳工保护等,与多个部门职责相关。因此,要强化城市政府的主体责任,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发展合力。

        二是科学规划,加大投入,持续完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落实换乘枢纽的规划和建设,衔接铁路、机尝道路客运、水路客运、公共交通等多种运输方式,有效服务群众公交出行。

        三是在具备条件的城市,探索完善“一城一交”综合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构建规模合理、网络完善、结构优化、有效衔接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有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四个交通两个体系”推动交通发展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要求,加快发展“四个交通、两个体系”,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交通投资完成835亿元,居全国第7、东部第4,连续三年突破800亿元。全省公路通车总里程突破1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75公里,93%县城实现15分钟上高速;普通国省道超过1.2万公里,实现全省每个县都有至少一条国道和二级公路;农村公路近9万公里,所有建制村通硬化公路。97.14%的建制村开通农村客车。港口新增货物吞吐能力4000万吨、达4.22亿吨,万吨级以上生产性泊位占比超30%,具备停靠40万吨级散货船、30万吨级油轮、15万吨级集装箱船、14万吨级邮轮的能力。公路、水路换算周转量同比分别增18.0%、23.8%,居全国第4、6位;港口货物吞吐量4.9亿吨、集装箱1273万标箱,增长7.7%、8.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改革创新深入推进。推动高速公路多元化经营改革。全面完成福州、宁德港口管理体制整合改革,完成厦门集装箱码头、湄洲湾北岸港口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重组改革,推动组建省港航建设发展公司。进一步简政放权,行政许可事项精简至23项,精简44%;公共服务类事项减少至18项,精简71%。

        项目建设全面提速。高速公路在建1200公里,建成118公里,提前启动15个“十三五”项目。通过“一市一议”对接2014-2018年国省道项目284个、3160公里、总投资1550亿元,比原计划分别增89%、64%、93%。普通国省干线建成248公里、改造307公里,“镇镇有干线”项目建成350公里,农村公路建成1775公里。现有高铁站点100%配套公路客运站或公交站。

        交通民生不断改善。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交通便民及安全保障工程”、“公交服务便民工程”、“村村通客车工程”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省新增、更新公交车1600辆(其中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新增、延长、优化公交线路315条,建设公交站场23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实现500米以内公交站点全覆盖。新增、更新农村客车650辆,1400多辆县域公交延伸至农村。建设海岛码头12座,码头管理房11座,更新客运渡船22艘,改造岛内公路网络63.3公里,海岛居民出行条件进一步改善。完成国省道、农村公路“安保工程”6000公里,改造危桥316座。开通试运行“12328”全省统一服务监督电话,完成客运联网售票信息系统等信息化项目,高速公路ETC与13个省市联网。

        政策引领更加强化。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运输服务、交通现代化、港口、高速公路、农村公路等5个政策文件,密度之频、范围之广前所未有。交通运输部倾斜支持我省力度空前。紧紧围绕服务产业发展、城镇化加速、群众便捷出行这三个重点,改革体制机制,取消全省普惠制资金补助政策,创新出台鼓励多干、快干、早干、奖优罚劣的新机制,最大限度调动全省各市县建设积极性。

        闽台交通取得新突破。车辆互通首次取得个案突破,实现台湾货车入闽、大陆自驾游小车和集装箱车架入台行驶;国务院同意在平潭进行对台海运试点;新增“丽娜轮”运营平潭至台北客滚航线;闽台海上客运突破170万人次,创历史新高,福建对台主通道作用日益凸显。

        行业治理能力日益提升。在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服务、安全生产和机关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项指标均较好地控制在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内。持续开展“春雷”、“雷霆”及闽江干流联合执法等专项行动,超限率控制在4%以内。从严落实廉政制度和中央八项规定,行业作风健康向上。厅机关被省文明委推荐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全行业6个单位被推荐为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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