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必须、九严禁”!确保公路隧道施工“本质安全”
2015-03-13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以下简称“厅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在建公路工程隧道安全施工专项整治行动。该活动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出台的《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持续半年,逐步实现公路隧道施工“本质安全”。
“本质安全”,是指通过以风险预控为核心的、持续的、全面的、全过程的、全员参加的、闭环式的安全管理活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进而实现人员、机器设备、环境、管理的本质安全,切断安全事故发生的因果链,最终实现杜绝已知规律的、酿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发生。相比其他安全指标,该安全指标对各方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持续性更久。
据悉,该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和专项督查阶段。动员部署阶段,从3月5日至3月31日,各市交通质监机构将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各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将部署本工程项目各标段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阶段,从4月1日至6月30日,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三大板块同时进行;专项督查阶段,从7月1日至9月30日,各市交通质监机构针对各自地区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回头看”再检查。
“本次活动将采取各市(县)交通质监机构联合督查或异地互查,省市县三级联动、多部门协同,明察暗访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并将最终情况进行通报。”厅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全省境内凡列入行业监管的高速公路工程、普通国省道工程和农村公路在建工程的隧道都被列入了督查范围。全省各级交通质监机构将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等“九必须,九严禁”,全面强化隧道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及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