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邳州市航道管理站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与《行政执法承诺书》
2015-03-12 
        

        3月10日,邳州市航道管理站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了2015年《行政执法责任书》,同日,该站与每名执法人员签订了《行政执法承诺书》。

        《执法承诺书》共10条,主要是执法人员对自己的言行举止、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等方面向单位及社会作出承诺。航道管理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执法主体,不但具有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职责,同时还具有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权利。长期以来,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该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文明查处航道违法行为,依法维护航产航权,保障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直保持着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两次获得徐州市“百佳基层执法单位”,多次受到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徐州市航道处、邳州市政府及邳州市交通运输局的表彰与认可。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