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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推行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管理制度
2015-03-10 
        海南州交通局为提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与州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海南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实施意见》,从2015年起将对农村公路养护实行市场化、社会化招标养护管理,养护补助资金也将全额纳入招投标范围。

        该《实施意见》从组织计划工作、招投标范围及条件、检查考核工作等三个方面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不仅规范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程序,还进一步明确了各县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海南州农村公路养护招投标管理制度的推行,是保证项目建设公平公正、质量标准、防治腐败的根本措施,切实保障了乡村发展路网“静脉”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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