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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2021-04-29 来源:证券时报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是否分期发行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包括是否提供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归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股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六)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八)偿债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如公司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时,将制定并采取多种偿债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

  (九)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进行。

  (十)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于前述有效期内,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注册的,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公司债予以的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届满之日。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瑞华审字[2019]5105000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XYZH/2020CDA80297号和XYZH/2021CDAA8019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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