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18] 7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邯港高速公路衡水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函公[2019]1812号)。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8]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国内银行贷款占总投资的80%,招标人为衡水中建邯港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途经衡水市桃城区、武邑县、阜城县、景县。路线起自衡水市邓家庄村东与大广高速相接,向东北与衡德高速交叉,经后陈村、李贤兰村后下穿石济客专,经武邑县城南陈寺院、肖村,在西桑村南上跨邯黄铁路,经阜城县城南、漫河乡、张茂村、耿庄、薛家寺,终于景县小宁庄衡水与沧州交界处,与邯港高速沧州段顺接,路线全长约63公里。 全线设置邓家庄枢纽、武邑、武邑东、阜城、阜城东、刘集互通式立交6座;匝道收费站5处,在武邑、景县设服务区2处,武邑东互通、阜城东互通同址建设养护工区2处,武邑互通同址建设通信监控分中心1处;大桥7座,中桥7座,分离式立交11座。
2.1.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服务内容为: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项目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所编制盖章的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能够做为项目公司与施工单位过程计量与结算付款的有效依据; 根据工程施工合同,遵循相关技术规范和规程,对施工阶段影响造价相关事项提供咨询意见;根据项目公司招标需要,编制招标清单及控制价,提供招标咨询意见。 二标段服务内容为: 施工阶段造价审核服务包括:0#台账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审核施工方上报的工程量与工程结算;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新增单价、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就变更内容进行测算、核实,出具咨询审核意见;根据项目公司需求提供项目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材料、设备、人工等价格信息的咨询服务、询价与核价;应项目公司要求对专业工程分包结算等审核;对所审核项目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核报告;配合项目公司对接政府审计部门的过程跟踪审计。收集整理项目公司针对施工方的过程计量与支付资料,与政府审计的过程沟通,应政府审计要求编制审计过程中工程造价相关的报表及文件等。根据项目公司招标需要,编制招标清单及控制价,提供招标咨询意见。 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服务包括:配合项目公司审查施工方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出具审核报告;配合项目公司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对接政府审计部门的竣工结算审计,收集整理资料,负责与政府审计沟通与核对,应政府审计要求编制审计所需工程造价相关的报表及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