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建委正式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暂行)》,进一步规范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计价管理,有效解决在工程价款确定、工程计价管控及竣工结算等方面中出现的各类计价问题,促进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真正实现EPC项目建设模式的优势,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要点一
《办法》第四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费用组成。
要点二
《办法》第十四条,明确了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报价原则,为安全防护、文明防护措施到位提供费用保障。
要点三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了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形。
要点四
《办法》第二十条,鼓励工程总承包企业积极对合同中发包人要求及原设计文件提出合理化建议,明确发包人可就合理化建议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约定一定比例奖励。
要点五
《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中各项费用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方法。
要点六
《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工程总承包项目发承包双方应加强投资的动态管理和监控,避免超投标价支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