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我厅已完成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2)。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按照GLSG3-19条款,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在已完工程三穗至施秉高速公路拖欠农民工资导致群体上访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总分扣除20分,其路桥隧及施工综合评价等级为B;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已完工程三都至荔波高速公路拖欠农民工资导致群体上访事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总分扣除20分,其路桥隧及施工综合评价等级为B。
二、共收到从业企业通过贵州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提交的67份关于GLSJ3-2-20、GLSG3-24条款的申请,审核结果详见附件3。
三、我厅已于2月4日至20日对2020年度公路设计施工参评企业进行了公示,要求各从业单位梳理核查是否出现漏评情况。本次公示期间,不再受理从业企业及各业主单位的补评申请。
四、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15日至3月2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提起书面申诉(单位申述意见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述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0851-85992250。
附件:关于贵州省2020年度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rar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