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行业技术创新,我会决定开展中国建筑业协会行业年度十大创新技术发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程序
1、推荐。本着会员企业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建筑业企业和两院院士负责推荐。
2、遴选。专家委员会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初审;专家委员会组织设立若干专业小组,分别对通过初审的创新技术进行复审;专家委员会组织终审专家组对复审意见进行合议,最终确定结果。
3、发布。确定的十大创新技术将在我会官网公布,并将在我会的重要活动和主流媒体进行广泛发布。
4、推广和交流。我会将通过宣贯、研讨、观摩、出版物等方式对十大创新技术进行推广和交流。
二、推荐要求
1、 各地区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和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负责推荐工作,名额不超过3项。两院院士可推荐本专业领域的创新技术,名额限1项。
2、 按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工业工程、交通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专业类别进行申报。
3、 所推荐的创新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
(1)通过省(部)、自治区、直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授权相关机构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评估)或央企集团公司组织的科技成果评审,并达到国际先进及以上水平。
(2)已获得国家专利、省部级及以上工法和科技成果奖。
(3)经过工程应用一年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在同专业领域具有质优高效的推广应用价值。
(4)要体现绿色化、数字化、新型工业化等时代要求。
三、推荐材料
1、申报单位提供资料:申报表(附件1)、该创新技术的word版文本(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见附件2)、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证书及其他证实性资料的扫描件。请提供上述资料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一份(U盘储存)。
2、推荐单位提供资料:推荐函、汇总表(附件3)。请提供上述资料纸质版各1份。
3、请各推荐单位将上述资料于2021年4月9日前寄至我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5层
联系人:刘蕾
联系电话:010-68118684
QQ:737437308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