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获国家生态环境部批复。生态环境部以环审﹝2021﹞10号文件出具了《报告书》审查意见,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和《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总体内容。
下一步,福州港将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审查意见尽快修改完善《福州港总体规划(修订)》,力争六月底前取得交通运输部批复,为福州港“十四五”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以加快推进福州港江阴、罗源湾和三都澳重点港区建设,形成南北集装箱和大宗散货运输枢纽,为“两市一区”重大产业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依托。(厅综规处、省福州港中心、省港航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