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通知要求,各公路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切实抓好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工作,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扰动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加强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要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及时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和方案实施情况,做到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通知强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两部门之间合作,要建立公路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联动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加强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合力,推动水土保持方案的全面落实,保障并实现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和谐、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