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明指出,跨越航道桥梁是铁路、公路、水路等通道的咽喉节点,一旦发生船舶碰撞桥梁事故,将直接影响路网畅通、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提高站位,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保持清醒头脑,深刻认识面临的严峻形势,紧盯各项任务,把握好治理工作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刘小明要求,各省厅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兼顾,压茬推进。一要坚持系统治理。既要消除存量、又要遏制增量,既要抓好当前,又要重视长远。要统筹好各类桥梁隐患治理,推进航道、船舶、港口、桥梁协调发展,避免船舶盲目大型化。二要把握好关键环节。摸清底数,建立跨越航道桥区数据库,实现“一桥区一档”。根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按照“一桥区一策”原则,强化风险防控,分别做好航道、水上交通、桥梁方面的隐患整改。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隐患排查,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改。三要压实“三个责任”。督促航道养护单位、航运企业、桥梁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航道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刘小明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强化资金保障,组织专业力量做好技术支撑。
部安全总监李天碧主持视频调度。部水运局对各地推进情况进行了通报。广东、广西、江苏、江西省(区)交通运输厅,重庆市交通局、广东海事局、长江航务管理局负责同志作了发言。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有关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视频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