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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加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管理
2021-01-26  

  记者从江苏省财政厅了解到,该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动态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动态持续的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管理机制。

  《意见》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和PPP相关政策制度,按照有关程序做好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识别、支出测算、能力评估、动态更新、绩效付费和信息披露,促进项目顺利推进和全生命周期合法合规。要依法依规将PPP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结果支付运营补贴,重诺守约,推动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峰值管理,每一年度全部已入省PPP项目库的本级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得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省财政厅对财政支出责任占比超过7%的本级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的本级严禁新项目入库。

  PPP项目在采购、执行等阶段因各种因素,可能导致财政支出责任与入库阶段测算结果发生变化。每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测值的更新调整也会对所有已入库PPP项目相关年度财政承受能力占比峰值产生影响。为保证财政部门及时、动态掌握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情况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PPP项目逐年财政支出责任数据、财承占比和具体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应当联动进行调整,做到应调尽调、动态及时、数据准确。

  具体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可能会产生财政支出责任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因政府采购竞价结果产生或合同签订导致财政支出责任变化。政府采购结果产生后,中标社会资本的最终报价可能导致项目建安费用、投资回报率和融资利率等报价发生变化,与采购前的“一案两评”发生偏离。合同谈判签订阶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可能会对政府采购非实质性内容进一步明确,导致项目财政承受能力发生变化。

  2.因项目变更调整导致财政支出责任变化。项目落地前后产生的建设运营边界变化、追加或减少投资、调整合作期限、启动调价机制、再谈判、调整资本金比例、融资条件调整等,均会导致“一案两评”发生变化,影响具体项目财政支出责任。

  3.因项目建设期发生提前或延后导致政府支出时点变化。项目推进中因各种原因发生的建设期变化、项目合作范围内部分项目提前或延后进入运营期,均可能导致具体项目约定的政府付费的时点、期间和具体数额发生变化。

  4.其他相关情形。

  财政部门应会同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好项目“一案两评”修正完善、组织专家评审、变更调整备案和与社会资本补签合同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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