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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建筑行业总结之十大关键词
2021-01-14 来源:马楠讲造价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新冠疫情的冲击给建筑行业带来了挑战和机遇,加速着建筑行业的变革和发展。站在2020年末尾,总结了10大关键词,希望给建筑同行们带来一些感受和启发。

  一、装配式建筑加速发展

  2020年,火神山医院、雷神山医院以及各个方舱医院的快速落成,引得国外震惊和热议。

  中国快速组织力量和高效施工体现了硬核的中国建造能力,之所以创造这样的奇迹,装配式技术在其中尤为关键。

  装配式建筑具有模块化、定制化、高效化、绿色化特点。

  火神山医院利用当地施I单位的现有库存,用集装箱进行模块化拼装成一个个病房,针对有特殊高要求的ICU等场地采用轻钢结构加钢制复合板结构,大大地加快了医院的建造进度。

  这次疫情也给建筑业带来深刻的启示,紧急时刻只有装配式建筑能做到如此快速的建造。未来在政策和环境的双重作用下,装配式建筑将不断的成熟,行业接受度也会越来越高。

  二、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规定,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1912/t20191231_243363.html

  三、监理工程师考试改革

  2020年3月24日,住建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式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1. 已取得证书继续有效:

  之前取得的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效用不变 。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 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效用等同 。

  2.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l 参加 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 成绩有效期顺延 ,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l 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l 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3个专业类别。

  l 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l 考试成绩实行 4年为一个周期 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l 增项:已取得一种专业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 免考基础科目 。

  l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3/t20200324_244581.html

  四、农民工工资保障

  2020年国务院发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订立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条例》正式明确了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应担的责任。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1/07/content_5467278.htm

  五、二建考试延期

  受疫情影响,原定于在5月30、31日举行的二建考试延期举行,具体时间暂未公布,此举无疑打乱了不少考生的复习计划,也让很多原本不打算参加二建考试的人加入到了备考行列中,但是总的来说对大家还是有一些好处:

  1. 复习时间增多

  尤其是对上班族来说,有更多时间去攻克二建考试中的疑难点。

  2. 更好的进行职业规划

  疫情推迟了多个省市的二建考试,报名工作也相应推迟,大家也有了更多时间,去认真思考自己的职业规划,选定自己要考的实务科目。

  六、工程造价改革

  2020年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及北京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条件的国有资金投资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改革试点。

  1.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

  l 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 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 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

  l 因国家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

  l 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 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l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l 建设单位不得设置不合理工期, 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2. 施工、设计资质可互认:

  l 鼓励 施工单位 申请取得工程设计资质,具有 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的单位 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完成的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以作为设计、施工业绩申报。

  l 鼓励设计单位申请取得施工资质,已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 可以直接申请 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 一级资质。

  3. 招投标:

  l 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等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l 工程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 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一项 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

  l 建设单位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对履约担保的要求,依法要求投标文件载明拟分包的内容;对于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4. 关于合同:

  l 企业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宜采用总价合同。

  l 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应当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

  l 采用 总价合同 的,除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情形外, 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 。

  l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

  5. 项目经理:

  l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 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l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7/t20200729_246578.html

  七、智能建造与工业化协同发展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未来5年建筑业大方向敲定。

  10个关键词:

  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拉动内需、装配式、智能化装备、机器代人、智能控制造楼机、全产业链、工程总承包企业、CIM

  2020年7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有效拉动内需,培育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07/t20200728_246537.html

  八、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

  国务院第728号令《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中小企业被拖欠的款项及时支付,《条例》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 30日内支付 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60日 。

  要求施工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垫资的 ,将对机关、事业单位 追究责任 。

  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 ,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 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 中小企业款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 应当支付逾期利息 。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 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 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不得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得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保函提供保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接受。

  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 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 。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可以向主张为中小企业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禁止 本行业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 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 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 不得违约拖欠 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

  原文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0-07/14/content_5526768.htm

  九、企业资质改革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改革后:

  工程勘察资质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综合资质、行业资质、专业和事务所资质;

  施工资质分为 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工程监理资质分为 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

  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或不分等级),资质等级压减后,中小企业承揽业务范围将进一步放宽,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文件还提到做好资质标准修订和换证工作,确保平稳过渡,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不再重新核定资质。

  1. 建筑资质类别的变化,建筑资质已经取消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之分、取消了数量限制、打破资质序列的变化,企业可以自由申请资质,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细化了项目业绩指标。

  2. 资质标准主要指标的变化,针对目前空壳化严重现象的建筑施工企业,对注册建造师和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调整了项目业绩等具体指标、添加对现场经理和关键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对建造师数量的要求,细化了项目业绩指标。

  3. 施工资质范围的变更,取消了施工劳务企业的承包业务范围限制,承接范围不在于注册资金挂钩;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简化建筑资质。虽然在政策的实际实施中有些困难,但对于具有良好信用额度的建筑企业来说,放宽其业务范围无疑是一项技术和财务挑战,给建筑企业带来更好的发展机会。

  原文链接:

  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2/t20201202_248288.html

  十、电子化证书普及

  虽然2019年就已经有一些省市发放了二建电子证书,但是2020年受疫情影响,许多相关工作都转移到了线上开展,一级建造师也有了自己的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的办理省时省力,查询起来方便快捷,有效减少了假证现象的产生,电子化证书未来会成为建筑行业的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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