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该厅公开通报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第一季度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其中,全省10家编制单位、18人被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
记者了解到,2019年下半年和2020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厅共对21个市(州)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环评文件进行复核。第一批发现10份环评文件存在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保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共对10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10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18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对1家技术评估单位和10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
自2019年11月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以来,生态环境厅已对395份环评文件进行了抽查复核,累计对存在质量问题的22份环评文件涉及的22家编制单位及49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
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生态环境厅复核环评文件结果将全部纳入“四川省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红黑榜’”,在生态环境厅官网上公开并动态更新。通过公开曝光,促进优胜劣汰,并为建设单位择优选择环评编制单位提供参考。(记者 殷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