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 《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提出了13项措施。
其中,对于依法招标的工程项目,一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取消报名环节,一律通过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组织现场报名,不得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和集中线下答疑,防止泄露投标人信息。
《通知》还明确,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招标应当采用报价承诺法评标;鼓励招标人对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进行评标;支持各地根据实际在其他各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报价承诺法进行评标;探索综合采用多种评标方式相结合评标定标,既体现公平、又体现择优。
加快推进和推广远程异地评标试点,采取信息化等有效手段,将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从地域上最大限度地隔离,避免“熟面孔”等人为干扰。
定期组织评标专家培训,落实评标专家 “一标一评”制度,对存在责任心不强、专业水平差、与利害关系人串通勾结等情况的评标专家,按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警告、暂停评标资格、解聘等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加强对中标施工现场实行动态跟踪检(抽)查,考勤记录作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以及认定企业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重要依据,定期检查工程承包合同执行情况,防止投标、施工“两张皮”的情况出现。标后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行为以及强揽工程等违法行为的线索,一律直接移送当地公安、检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