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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实施方案》获批复
2020-12-14 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实施方案〉的函》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智慧物流枢纽、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特色冷链物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国际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对接,无人货车航班探索,交旅融合发展投融资改革,冷链物流人才培养,农村公路差异化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内蒙古自治区试点任务要点

  一、交通运输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公路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完善口岸交通基础设施。提升境内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程度,完善设施网络,提升口岸通行能力。提高口岸集疏运能力,加强口岸过境通道、场站建设,加快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中欧班列货物集散中心建设。打造口岸设施高质量样板工程。

  2.建设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推动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加快构建集航空、铁路、公路、城市轨道及地面公交等服务为一体的换乘体系,增强枢纽辐射能力。以呼和浩特新机场货运设施建设为依托,加强与口岸等重要交通设施的衔接和互动,优化多种运输方式间的衔接和运输组织,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应。

  3.推进国际运输便利化。推动建立与海关、边防等部门协同和信息互换机制,推动“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建立国际运输信息平台,推动国际运输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内陆港、物流园区、机场、铁路场站等信息平台功能,推动国际运输供需和资源精准对接。加强国际联运设备研发推广,完善相关标准和操作规范。

  4.完善国际运输治理机制。探索建立国际道路运输监督评价体系和政策制度,加强口岸汽车出入境监管管理。依托中俄、中蒙博览会,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等平台,建立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推动与毗邻国家交通运输政策、规则、制度、技术和标准等对接以及驾驶证、车牌等双向互认。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口岸互联互通基础设施网络基本完善,满洲里、二连浩特、甘其毛都等口岸相关枢纽设施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国际运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国际运输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国际合作交流机制更加完善,重点口岸基本实现“单一窗口”“一站式”作业服务。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呼和浩特新机场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口岸“单一窗口”建设、信息互联共享、国际多式联运、国际运输合作交流机制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指导意见、工作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二、智慧物流枢纽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物流枢纽。加强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园区。加强物流设施智慧化改造,强化道路基础设施监测和交通流量数据感知能力建设。

  2.多式联运。加强乌兰察布与沿海港口衔接,提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能力。加强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推动无水港与海港政策一体化,促进物流要素协调统一、高效流动。

  3.长途货运设备。研究自动驾驶载重货车技术,探索开展自动驾驶货运研究与应用。

  4.城市配送系统。构建城市配送分拨基地、物流配送中心、社区末端配送网点等三级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推进城区配送车辆标准化、节能化。加强物流配送管理信息化建设。

  5.物流生产组织。加强与现代物流企业合作,探索推进无人化陆路运输,积极推动智慧物流,发展专业化物流。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口岸物流质量监管、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智慧长途货运服务、智慧城市配送服务等平台基本建成,物流运行效率显著提升,中欧班列年度开行数量稳步发展,口岸物流信息基本实现实时共享。

  通过3—5年时间,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口岸物流质量监管、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共享、智慧长途货运服务、智慧城市配送服务等平台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协同应用,乌兰察布智慧陆港车路信息感知交互网基本建成。口岸物流信息实现重要通关货物全程全状态实时跟踪。在陆路交通物流设施平台建设、组织模式建立、先进技术与装备应用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意见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三、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打造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以沿黄河地区综合交通网络布局为依托,打造特色旅游交通网,联通周边特色景区景点等关键节点。完善旅游交通沿线配套设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优化改造,拓展旅游服务功能。

  2.打造“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优化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高速公路主骨架和干线公路通道,打通景区景点连接线和待贯通路段。推进大兴安岭国有林区道路建设,促进交通基础设施与核心景区、旅游资源有效连接,构建特色鲜明的旅游交通快进慢游网络。

  3.提升旅游风景道服务水平。加快路面专项、绿化、景观路设计等提质改造,推动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增设错车道、服务区(停车场)、宿营地、步道景观道等配套设施。拓展交通运输车辆服务、信息服务功能,提高旅游公路品质。强化交通与旅游、气象、餐饮、住宿等服务资源协同联动,提升交通服务能力。

  4.探索“交旅”融资新模式。深化交旅融合发展投融资改革,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推动投资和经营主体多元化。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初见成效,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初步形成。公路沿线服务设施及环境、景区道路通行条件不断优化,建成一批生态景观路。在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形成意见指南等政策成果。

  通过3—5年时间,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批具有黄河文化、地方特色的旅游风景道,沿黄河特色旅游交通风景带基本形成。交通旅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形成“乌阿海满”旅游交通圈。在旅游风景道建设、沿线开发、服务、融资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意见指南、技术标准等政策成果。

  四、特色冷链物流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设冷链物流运输通道及枢纽。加强蒙东、蒙中、蒙西区域间,内蒙古至北京、上海等城市间的冷链物流通道及节点分布规划和建设,畅通内蒙古至蒙古国、俄罗斯等国家的冷链物流运输通道。充分发挥满洲里和二连浩特对蒙、俄口岸作用,构建冷链物流枢纽,完善冷链物流配套设施。

  2.提升冷链物流信息化水平。建立冷链物流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冷链物流追溯系统、业务管理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等设计建设,加强冷链物流线上线下相融合,推动冷链物流智能化发展。

  3.强化冷链物流保障。加强特色冷链物流发展政策扶持,完善冷链物流地方标准,探索冷链共同配送,创新物流发展模式。积极培育优质冷链物流市场主体,加强连接蒙古国和俄罗斯等产销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龙头企业培养,推动冷链物流关联产业发展。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区内高校加强农畜产品、跨境等冷链物流教育,打造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建成特色冷链物流信息平台,冷链物流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冷链物流服务综合效率有效提升,在冷链物流规划设计、设施建设等方面形成指导意见、工作指南等政策成果。

  通过3—5年时间,冷链物流运输通道、枢纽及配套设施基本完善,信息平台全面建成,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和效率显著提升。力争培育形成一批优秀龙头冷链物流企业、一支冷链物流专业人才队伍,在冷链物流发展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制度、标准、规范等政策成果。

  五、“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一)试点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立差异化管理模式。充分考虑农区、牧区、半农半牧区、城区4种类型和林区、沙区2种类型区域特点,因地制宜建立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的差异化管理模式,提升精准施策水平。

  2.完善管养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级监管实施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农村公路运行机制。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打造数字化采集体系、网络化传输体系和智能化应用体系。

  3.加强资金保障。建立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为辅的农村公路管养保障机制。构建以路况水平、服务质量、资金需求、投资效益等为依据的养护工程资金测算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公路亮化、清扫、巡查等养护技术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不同标准养护措施和技术方案,探索建立差异化养护资金投入机制。加强农村公路管养绩效考核,探索建立以奖代补等养护机制。

  4.推动农村公路与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固体废弃物应用,减少生态原石料开采,因地制宜建设特色资源路、固废利用路、农村产业路。深入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促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探索发展农村电商物流,优化农村电商物流节点,加强农村沿线综合驿站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绿色公路,加强陆域环境治理,强化农村公路沿线绿化、美化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建成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农村公路路长制基本形成,在针对不同区域特点的“四好农村路”管养模式建立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四好农村路”差异化管理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政策成果。

  经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农村公路基本实现高质量发展,资金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建设、管理、养护等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沿线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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