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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本桓线货物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公告
2020-08-06 来源:轨道世界 

  2020年2月8日,辽宁省本溪市境内,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局集团公司”)管内本桓线(本溪-桓仁)发生了一起货运列车脱轨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组织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和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等法律法规,通过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查清了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以及责任追究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1.事故概况

  2020年2月8日22时38分,由沈阳局集团公司HXN3型0293号机车牵引的48406次货物列车以30km/h速度运行至本桓线小堡站-本溪站间时,机后11位至16位车辆在李家隧道内脱轨,列车停于本桓线K5+219处。经救援,2月9日22时10分开通线路,中断行车23小时32分,构成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2.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立即按照国家铁路局要求,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沈阳局集团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开展事故救援工作。经救援,2月9日22时10分恢复本桓线行车。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共计91.66万元。

  二、事故发生原因

  本桓线K5+462处下行方向右股钢轨接头处的1#和2#夹板非金属夹杂物、1#夹板拉伸与硬度均不满足有关技术要求,导致两块夹板发生疲劳断裂。夹板断裂后,在车轮的冲击下引发与其相连接的60-50kg/m异型轨折断并甩头,致使车辆运行至断轨处脱轨,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沈阳局集团公司丹东工务段对再用夹板上线使用前未认真鉴定,上线使用后日常检修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性质及责任认定

  经调查认定,“2·8”本桓线货物列车脱轨是一起因产品质量不良、检修不到位导致的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定钢轨夹板生产厂家沈阳沈铁联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主要责任,设备管理单位沈阳局集团公司重要责任。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鉴于沈阳沈铁联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9日注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责成沈阳局集团公司依法依规对事故责任者和有关管理人员严肃问责,并将处理结果报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五、整改措施建议

  1.沈阳局集团公司要进一步强化铁路专用设备产品采购管理,严控采购质量,认真执行采购程序方法、评审标准,把好入库检验关,有效控制采购的设备产品质量,切实保障铁路运输安全。

  2.沈阳局集团公司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整治措施,保证铁路运输安全。要健全完善相关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办法,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加强设备日常养护维修工作,强化基础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按计划做好设备设施更新改造,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基础稳定。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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