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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亿元专项补助资金支持洪涝灾害地区公路抢通保通
2020-07-14 来源:交通发布 

  近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依据《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等相关规定,向四川、贵州、云南、湖北、湖南、江西等10省(区、市)下拨公路灾损抢修保通专项补助资金1.29亿元,对各地公路抢通保通工作予以支持。

  今年上半年,全国平均降水量(275.9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7%,共出现14次区域性暴雨过程;19个省(区、市)309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其中12条河流发生超历史洪水。

  汛期以来,受严重洪涝灾害影响,全国干线公路累计中断2942处。面对灾情,交通运输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先后印发多个通知,部署防汛、防台风、防地质灾害等工作,加强与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密切掌握汛情发展,有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受灾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及时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受灾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主动作为,落实责任体系,加大排查巡查力度,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加强重要桥梁隧道、地质灾害易发路段的巡查防守,重点部位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提前组织应急抢通队伍,前置布防应急抢通力量,做好力量调配,必要时跨区域调用;对重点路段和灾情严重路段加强指导,加派工作组、专家组做好公路抢通保通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截至7月13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累计投入资金9.2亿元,机械设备13.4万台班,干线公路已抢通2924处,其余路段正在抓紧抢通,并向社会公告绕行路线。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继续督促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到监测预警、巡查排查、抢通保通、恢复重建等各工作环节,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全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进一步落实公路路网运行监测、抢通保通责任制,做好抢险队伍物资准备,高效处置应急抢险,实施精准抢通、科学保通。

  (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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