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电 据四川省政府网消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设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有关事宜的复函:
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获批,省政府原则同意京昆高速公路汉中至广元段(四川境)扩容项目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建设。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人民政府作为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应依法承担政府监管责任,负责组织开展项目核准前的前期工作和投资人选择有关工作。项目建设可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段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