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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新标准发布 8座9座客车通行费将减少
2019-06-05 来源:合肥晚报
  6月3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行业标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新标准对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修订,将进一步统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收费公路车型分类,有力支持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该标准将于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对车辆类别体系进行了修改,与2003版标准相比,对车辆类别体系重新划分,增加“专项作业车”大类,全部收费车辆按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三个大类分别进行具体分类,并对各类汽车、摩托车以及六轴以上货车的分类进行了具体规定。

  新标准调整了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将核载8人和9人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将会带来收费收入减收,降低了对应车辆的收费标准,符合国家降低收费负担的总体要求。

  为解决摩托车的统一分类问题,新标准继承各地区对摩托车分类的主流规定,明确摩托车通行收费公路,按1类客车分类。

  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2016)的相关规定,六轴以上货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且轴数变化范围很大,不宜规定具体的分类方法。新标准明确规定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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