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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2018-11-26 来源:交通运输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路行业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项目履行了审批或备案手续,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19项,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18〕136号”,有效期至2021年11月;经国家统计局备案的统计调查项目2项,备案文号为“国统办函〔2018〕471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另有8项统计调查项目在有效期内继续执行(详见附件)。所有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度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下载。请有关业务主管司局做好相关统计调查项目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把数据质量关,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2018年年度和2019年定期统计调查项目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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