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热度已经淡去,但处罚令仍在继续。
8月22日,住建部再发两份处罚文件,吊销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4标段、D3AZZXSG-6标段施工单位两名项目经理的一建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此前的7月12日,住建部连发7份文件,对西安地铁三号线相关标段的监理、项目经理、监理单位资质分别予以行政处罚,详情见:《西安地铁问题电缆再发酵:监理、监理单位、项目经理被重罚!》
截止目前,住建部已经公布了9人处罚文件,分别是:
1、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2标段
监理单位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处罚: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降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
2、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1标段工程
监理单位: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处罚: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的行政处罚
3、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8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处罚: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4、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
处罚: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5、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7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处罚: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6、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1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处罚: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7、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
处罚: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8、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6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处罚: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5年内不予注册
9、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4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处罚: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5年内不予注册
在去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中,自上而下,从四大方面进行责任追究,处罚人员之多和力度之大、牵涉范围之广,都是前所未有的。
(一)严肃追究相关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
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进行整改,责令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和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西安市人民政府责令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二)严肃追究相关人员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
陕西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问责追责共计122人,涉及厅级16人、处级58人、科级及以下48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3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9人、解除劳动关系等其他处理4人。对其中17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陕西省对厅级人员处理如下:对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健,市委常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李婧,副市长聂仲秋,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给予西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乔征行政记过处分;
给予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党委书记张忠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给予西安市科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唐宏波(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罢免其人大代表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六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组书记、局长职务,作降职处理,调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给予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党委书记、局长丁玉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作降职处理;
给予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苗宝明党内警告处分;
给予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亚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对陕西省会展中心主任李建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牛子仲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对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郑建钢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副局长徐君峰党内警告处分;
对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郑成瑞进行诫勉谈话;
给予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巡视员吴凯行政记过处分。
(三)严肃追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责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法对建设单位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对建设单位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
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四联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奇信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对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等处罚。
对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罚款;停止2名总监理工程师执业,并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吊销该2人的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同时,降低这2家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西安市公安和检察机关对相关中央企业驻陕单位的19人立案侦查。
(四)严肃追究奥凯公司及涉案人员责任。
西安市公安机关对奥凯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志伟等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奥凯公司全部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撤销奥凯公司陕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待对该公司债权债务、司法索赔、案件查办等妥善处理完结后,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