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中交隧道工程局被处罚
2018-07-20
千龙网北京7月12日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发布的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因存在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责令改正并罚款76948.78元。
京建法罚(市)字[2018]第02015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法人员于2018年4月19日对位于东城区的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于2018年4月20日以施工单位涉嫌不按照施工图技术文件施工为由对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于2018年5月21日对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任军进行了询问,并调取相关证据材料。查明:执法人员在2018年4月19日检查时发现,由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6合同段,永定门外站-木樨园桥北站区间盾构段,左线38-40环共3环在C型封顶管片位置处有1条通缝。与设计图纸《永定门外站~木樨园桥北站盾构衬砌结构图(模板、配筋、构造详图)管片分块及拼装位置图》(图号:BJM8III-04-09-01-05-SS-JG-003A)图纸说明第6条要求“管片衬砌环采取错缝拼装方式……”的要求不相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认为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问题发生后,施工单位已按照设计联系单要求进行了加强二次补浆施工,经设计单位证明上述问题不影响该部位的使用功能,可以通过分部工程验收,上述问题未造成质量事故;该违法行为可能影响的分项工程为管片短驳运输(公称直径6000mm以内)和管片拼装,分项工程价款分别为490867元和2587084元,共计3077951元。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项目经理任军。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76948.78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