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4月24日-28日)
2018-04-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TXZB—PPP1801一、采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888054.0万元(人民币)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合格投标人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一)主体要求1、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成员方、各方职责等内容;2、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3、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合同,共同向项目实施机构承担连带责任;4、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资格预审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否则相关资格预审均无效。5、联合体各方构成:联合体各方可包括施工单位、财务投资人、运营商等。备注: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二)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资质的认定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业绩要求截至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前五年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在20亿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单位应满足此条件。(四)申请人需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该要求(外企除外);(五)法律要求1、在过去三年内,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3、过去五(5)年内,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或编制不实陈述材料以获得投资、合作、承包、融资或采购合同而被宣告为违约、违规或有罪等)。4、不曾发生严重的职业不良行为,包括没有在过去五(5)年中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有其他贿赂行为。5、如果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该要求。(六)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八)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1、法定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及委托代表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3、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5、企业资质证书;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PPP合同为准);8、联合体协议书(如有);9、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0、“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注:1、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税务登记证;2、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送至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资料不全将被拒绝。3、若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九)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04月23日至2018年04月27日17:30截止。售价:500元人民币。获取地点: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大街第十九中学综合3楼,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十)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5月15日上午9:30。投标地点:呼和浩特万立国际酒店17楼会议室。开标时间:2018年05月15日上午9:3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万立国际酒店17楼会议室。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4月23日09:00至2018年04月27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大街第十九中学综合3楼,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四、审查标准、方法:合格制五、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7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日期:2018-05-15资格审查地点:呼和浩特新城区新华大街第十九中学综合3楼,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六、联系方式: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范晓晨、张思宇项目联系电话:0471-49261252、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机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站南街联系方式:王国杰0471-3984772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内蒙古天雄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范晓晨、张思宇0471-4926125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城东街十九中西综合西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