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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报送2017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2018-04-18 
各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对2017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www.mohurd.gov.cn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8年5月30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系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2.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

3.2017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8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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