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情况的公示
2018-03-30
关于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情况的公示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4号),我部于近期正组织对新申请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和申请资质复查的企业材料进行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情况和审查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资质复查期间,企业原资质仍然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并附详细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对于在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的企业,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如有举报或申诉材料,请于2018年4月5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建设市场监管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传真010-65292767,电话010-65292737。
企业监理资质属行政许可,其审查和公示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在任何刊物办理集中公告。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2018年3月28日
2018年3月资质许可企业情况及评审结果公示.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