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城市建设提质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3月28日-4月16日)
2018-03-28
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汤阴县城市建设提质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GXTC-1750109,政府采购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8]6号)已由汤阴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汤阴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为“汤阴县惠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民投资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汤阴县城市建设提质工程PPP项目2.2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22901.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约215609.86万元。2.3运作方式: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实施机构住建局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期满移交,项目公司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待经营期届满后,无偿移交给汤阴县政府,并保证在移交时项目设备、设施等处于完好及正常运行状态。2.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9年,合作期限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维护期17年,如建设期调整,合作期限相应调整。2.5采购需求:汤阴县城市建设提质工程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2.6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资金来源为政府付费,政府付费纳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算。2.7回报支付根据约定的投资回报公式,财政局结合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从运营期开始每年政府需向项目公司支付的费用。社会投资人按照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获得合理回报。2.8项目投融资结构及股权比例项目资本金设为45000万元,为总投资的20.2%。其中,中选社会资本以货币形式出资44550万元,占股99%;政府方出资代表惠民投资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450万元,占股1%。剩余项目建设资金177901.60万元由社会资本方采用股东借款、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筹措,并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融资要求及时补足。项目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万元。2.9股权转让限制自本项目进入运营之日起3年后,经实施机构及项目公司全部股东书面同意,可以转让其股权。受让方应满足招投标时设置的资格条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拟转让股权的权利。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6年末或2017年末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3.3资格预审截止前30日内,申请人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4.5亿元(含4.5亿元),融资能力不低于18亿元(含18亿元)。如果是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各联合体成员的投资能力须大于4.5亿元乘以各自的股权占比,各联合体成员的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18亿元元。3.4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5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办发[2015]42号要求的除外)不能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次资格预审。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基本要求为:3.6.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三家;3.6.2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第3条第3.1、3.2、3.4、3.5条款要求;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3.6.4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等主要条款。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5.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有意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请于2018年03月28日至2018年04月16日,每日9: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期间,联系项目负责人免费获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项目信息资料,同时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将对原邮件进行回复并确认报名成功。5.2请报名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带公章扫描件。5.2.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2.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5.2.1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2.2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人各方均提供。6.行政监督本项目接受汤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的监督,监督电话:0372-6213971。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截止时间:资格预审申请人于2018年04月20日09:30时前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2递交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8.合格申请人确定方法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申请人。合格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竞争。9.其他说明9.1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盛汤阴县)。9.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项目实施机构将对报名的单位发布更正公告。9.3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9.4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9.5本公告为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后不再发布招标公告,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布投标邀请。10.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地址:汤阴县人民路联系人:刘保全电话:0372-6225576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三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5号院6号楼(邮编:100195)联系人:孙伟王佳爽谭超前电话:18610653178,13621252166,010-87235131电子信箱:18610653178@163.com;40271133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