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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和省级PPP示范项目
2018-03-20 
国家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确定396个项目为国家级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涉及投资额7588亿元,我省7个项目入围。这些项目分别为:长治市沁县县城集中供热PPP项目,运城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二期)工程PPP项目,垣曲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及工业用水综合工程PPP项目,垣曲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岢岚县宋长城景区一期、文体中心项目,交城县社会福利养护院PPP项目,孝义市热力公司城东热源厂二期工程PPP项目。经向各市征集并经专家评审,我省有31个PPP项目准备比较充分,符合财政部对PPP项目的要求,确定为我省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总投资255.43亿元。省财政厅将会同项目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跟踪指导、对口联系,推动入选的项目规范实施、按期落地,全面带动山西PPP项目健康快速发展。此外,为充分发挥PPP后发优势,助力山西转型发展,2018年山西省财政厅将从四个方面进行规范:1、鼓足干劲,在加快发展中规范。PPP对于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从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山西省PPP入库项目数量、投资额都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后发优势逐渐显现,但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建设的需求,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为此,继续加快推进PPP项目,仍然是山西省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切实抓好PPP项目的筛癣识别、准备等工作。2、遵章守律,在规范中加快推进。为了规范推进PPP,做真正的PPP,财政部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要求在规范中进一步加快推进PPP项目。山西省财政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统筹论证新建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做好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坚决防止评估论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项目过度投入、不可持续的问题,把控好财政支出风险;严把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边界,严守底线,坚决防止将商业和纯工程项目包装成PPP进行融资,坚决剔除不规范的PPP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细化绩效考核标准,完善按效付费机制,优化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对无运营内容、无绩效考核机制、社会资本实际不承担建设运营风险的项目,政府财政部门将坚决不安排财政资金。不断在规范中加快发展,提高PPP项目质量和效益。3、互动对接,在合作共赢中推进。目前,山西省向社会公开推介234个项目,总投资3541亿元,涉及市政工程、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污水处理等多个领域,这些项目对拉动全省经济发展、满足公共服务领域供给需求都具有重大作用。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规范参与PPP项目,在相互合作中实现共赢。4、搭建桥梁,成立PPP促进会。山西省财政厅在充分借鉴各省财政厅成立PPP管理中心做法的基础上,按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思路,本着“加强引导、有效服务、规范市潮的原则,在不增加编制、不增加经费、节约政府资源的情况下创造性地成立了PPP促进会,为政府和市场搭建起了全面沟通与合作的桥梁。同时,全力打造政策执行平台、政策宣传平台、行业自律平台、项目信息发布平台、咨询服务平台,把PPP的后发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转型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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