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道G220崇义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3月7日-13日)
2018-03-06
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受崇义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国道G220崇义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国道G220崇义过埠至西门段公路改建工程PPP项目(国内服务)二、项目编号:JXZF2018-CY-G001三、授权主体:崇义县人民政府四、实施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五、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过埠镇柯树坳,即G220分水坳至过埠段终点与县道X187平交口处,起点桩号K0+000。穿过过埠镇后,然后沿S230进行布线,利用原S230的走廊带进行裁弯取直优化线路,经过横水镇鱼梁村,在K11+110处下穿G76厦蓉高速,终点位于崇义县城西门(老化工厂附近),终点桩号K13+315.091,路线全长13.315km。主要控制点:工程起点(接G220崇义分水坳至过埠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过埠镇镇区、既有S230(现状三级公路)道路、鱼梁村、G76厦蓉高速、横水江、路线终点(崇义县城西门外)。本项目产出为总长度为13.315km的一级公路,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沿线设施和交通工程等。路基宽度24.5m/26m,沥青混凝土路面。六、投资预算:本项目的建设总投资为62138.0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静态投资为59767.98万元,建设期利息2370.03万元。七、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即进入运营期。八、合作方式: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崇义县政府授权崇义县交通运输局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采购程序确定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10年经营权(含2年建设期),由项目公司负责本工程的融资、建设和道路维修养护工作。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无偿将项目资产(资产完好、无抵押/质押、无担保)移交给崇义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周期进行监督和管理。九、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含)人民币(以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4、申请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施工甲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申请人近5年来至少具有一个单个项目中标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人民币的PPP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时间、地点及方式:2018年03月07日至2018年03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在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300.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审查时间、地点:2018年03月27日15:00(北京时间),审查地点:崇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义县政务大楼一楼),届时请申请人的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受。十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的申请人,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十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最后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以招标文件为准。十四、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以招标文件为准。十五、联系方法:实施机构:崇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8楼联系人:扶工电话:18970126665代理机构:江西中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地址:崇义县政务大楼3楼电话:0797-3815191传真:0797-3815191邮箱:jxzfgz@126.com联系人:方来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