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3月6日-12日)
2018-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项目名称: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项目编号:天和[厦]招(PPP)字2018-064号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PPP项目,路线全长15.11公里,全线共设桥梁总长1768.8米(6座大桥),共设长隧道4923/5(m/座)、中隧道1837/2(m/座)、短隧道362/1(m/座)。本项目为第一期沪昆高铁普安站至三板桥段,建设里程5.14公里,总投资7亿元。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70000.0万元(人民币)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3.2.1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3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2016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处于盈利状态。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一方)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亿元的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业绩。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3.2.7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3.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超过3家(含3家)。3.4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3月06日09:00至2018年03月12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审查标准、方法合格制六、资格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6日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日期:2018-03-26资格审查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七、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吴艳萍项目联系电话:18508598808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机构:普安县县城开发管理委员会地址:普安县环城西路(普安县城投公司)联系方式:吴艳萍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虎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