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于都县县、乡道改造工程PPP项目(第三次)资格预审公告(2月28日-3月6日)
2018-0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于都县县、乡道改造工程PPP项目(第三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于都县县、乡道改造工程PPP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XMTHNC2017-033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预算金额:127990.0万元(人民币)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3.2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条件:3.2.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2资格预审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预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3.2.3资格预审申请人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资格预审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授信证明原件。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近5年(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已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项目)业绩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100公里以上,累计修建沥青或混疑土路面60万平方米以上。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竣工或交工证明材料。3.2.5资格预审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工程施工管理经验5年以上(含5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3年以上(含3年),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8年以上(含8年)。资格审预时提供以下证书材料原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工作经验证明、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拟派总工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职称证书、总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以上人员2017年7月至12月的社保缴纳证明。3.2.6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行贿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拟派总工)。3.2.7本次招标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所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15年3月1日至资格预审截止日期。经查询从资格预审申请人报名时还在失信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失信处罚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响应资格预审申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核,同时报采购人存档。(资格预审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和网址);3.2.8资格预审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等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江西省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市场,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注:以上所有资质均不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以上1.6.7.8条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应该满足2.3.4.5条要求。3.2.9本项目接受独立或联合体资格预审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各方除遵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关于联合体投标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具体的工作分工;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全资子公司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2月28日09:00至2018年03月06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金久大厦A座151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五、审查标准、方法:合格制六、资格审查日期:2018-03-2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3月21日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审查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七、联系方式: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左女士项目联系电话:135070571782、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项目实施机构:于都县交通运输局地址:于都县贡江镇长征中路4号联系方式:谢先生138079737283、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女士13507057178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金久大厦15楼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