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
2018-01-09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2018年01月08日08:33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记者王钊刘琼实习生丁田茹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今年将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开展立法调研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向兰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兰州晨报首席记者裴强摄
每日甘肃网1月8日讯(兰州晨报记者王钊刘琼实习生丁田茹)1月7日,受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平向兰州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过去一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地方性法规12部,开展检查、视察和调研120余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30个,作出决议、决定1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5名。
《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了《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完成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对《连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二审通过了《兰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兰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分别于2017年11月1日、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同时,常委会注重法规草案的调研、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力求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能立得注行得通,可执行、真管用。《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专门对兰州市政府实行机动车限行和限量措施作出了授权,《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更加突出城市功能设计和形象塑造,《兰州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列举。对《兰州市殡葬管理办法》进行了立法后评估,为下一步修改法规提供了依据。
《报告》提出,2018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对《兰州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兰州市经济区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对《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兰州市古什川梨树保护条例(草案)》《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二审,对《兰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围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公园绿地管理、污染治理、灾害预防、文明行为促进、城市生活饮用水供水和卫生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