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省干线联六线龙海浮宫至许林头段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2月28日-1月5日)
2017-12-29
1.招标说明根据2017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龙海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国省干线联六线龙海浮宫至许林头段公路工程进行改造,并原则同意国省干线联六线龙海浮宫至许林头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龙海市交通运输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招标人及合同签约主体,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国省干线联六线龙海浮宫至许林头段公路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2.2项目所在地:漳州市龙海市2.3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起于浮宫镇山塘村S208线与疏港公路(招商大道)交叉口(测设桩号K0+000),路线沿着现状S208向西北方向延伸,经浮宫大桥,利用沈海高速公路东园连接线1.65km,从下田、下社村北侧绕过下穿沈海高速公路后,设茶斜隧道穿过鸡笼山:经过海澄镇宋内村、袁厝村、岭头村后,设下渡大桥跨越河流及X510线,设东山尾隧道从东山尾隧道从东山尾村后山穿过,隧道出口设于海澄镇合浦村与苍浦村之间;路线继续向西北方向布设,从海澄镇田洋村、溪北村、后塘村至岳岭,与港尾铁路平行布设岳岭隧道一座;路线从榜山镇林美村南侧:穿出后,偏离港尾铁路绕过南山村和牛头山,至象坑村南侧靠回港尾铁路经过小垭口后路线往西北方向逐渐偏离港尾铁路至普边村,绕过村庄至S208线(测设桩号K20+430.587),线路总长20.43公里。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30.17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金额约20.61亿元、原建设单位投资收益、项目征拆迁、缴纳国土用地使用费以及第三方服务费用等共计约9.56亿元。最终以评审中心审核的结算价为准。2.4项目合作期:合作期共计20年,仅包括运营期,运营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由龙海市路桥建设开发公司将本项目转让给项目公司之日起至合作期结束。2.5运营维护内容: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公路小修保养(完成路基、路面、中小桥梁、涵洞、交叉工程、沿线设施和公路绿化的小修保养全部工作)、桥梁小修保养(完成桥梁小修保养全部工作)、日常清扫保洁等。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伍千万元整(50000000.00)、注册住所(龙海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须完成项目公司设立,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和运营维护。(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出资。2.7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模式。2.8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项目资本金和债务融资获得;(1)项目资本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中“其它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的规定,设定中标社会资本至少提供纳入本项目总投资总额的20%作为项目资本金。(2)债务融资:本项目除项目资本金外的所需资金,允许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解决,社会资本有义务补足相应资金。2.9招标内容及范围:招标内容为国省干线联六线龙海浮宫至许林头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项目范围以本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为准。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2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投标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按约定完成项目资本金的筹集,必要时由社会资本提供担保。(5)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其它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3.3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01、602、603、616室)报名,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1)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4楼),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信息发布媒介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00万元。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30万元汇达至本资格预审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其余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将70万元汇达至本资格预审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FJTP-00091718011992]。8.4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西门支行帐号:1180801001001128159.联系方式9.1招标人:龙海市交通运输局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紫崴路7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96—60780169.2顾问咨询(含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联系人:江先生、张先生、陈先生联系电话:0591-28366709、28366616、2830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