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2月25日-12月29日)
2017-12-26
1.招标说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常委会议纪要(惠常纪〔2017〕29号)、惠安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5号的精神,惠安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进行建设,并原则同意本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本PP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授权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本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PPP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2.3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静态总投资49021.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264.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6.41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用3631.24万元,以上静态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四大基础模块和六大行业智慧应用。通过这十大模块的实施,打破部门条块分割和信息孤岛,促进业务协同,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1)四大基础模块包括云计算中心,基础网络,信息安全和城市运行中心。四大基础模块构成整个智慧城市系统运行的统一基础平台,为整个项目提供信息化基础支撑。(2)六大行业应用包括公共安全,智慧政务,智慧城管,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重点聚焦政府和公众关注的领域,从政务管理、民生服务和产业经济三个方面,充分拓展智慧化应用。在此基础上,积极进行数据积累和大数据分析及应用。(3)为了充分利用原有相关信息化系统和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成本,以下内容做利旧考虑:①本项目公共安全部分不新建摄像监控设备,公安视频专网的1200多个监控点,综治办“美丽乡村”部署的6000多个监控点,以及城市管理部门部署的112个监控点全部接入新建的视频监控资源联网平台进行资源共享。②由于目前各个科局内部已建设相关基础接入网络,已建网络基本能够满足办公通讯需求,为保护原有投资,保障不因大批量网络建设原因对正常工作造成影响,故对于各个科局的接入网络不再新建,也不做改造,只对每个科局增加一台边界接入路由器作为智慧城市专网的统一入口。2.4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保管理及移交,项目最终投资规模、建设规模、经济技术指标等以政府方认定内容为准。2.5项目运作①惠安县人民政府授权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授权惠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②由项目实施机构、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三方共同签署《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约定中标社会资本方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股权比例等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等事项。③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④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智慧城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合作权,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保、移交和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⑤项目公司与具备相应资质的中标社会资本方签订承包合同。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检测单位由政府方选定。⑥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运营维保(对用户的主机、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硬件设备设施及软件系统的纠错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完善性维护,为关键设备组件提供备品备件,保障全系统的高可用性。),实施机构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和标准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政府付费的支付机制相挂钩。⑦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2.6项目公司组建要求①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5%:95%。②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以货币方式认缴。③注册地为福建省惠安县,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2.7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①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资本金按静态总投资额的25%计取,该部分以现金方式按股权同比例分批到位。因融资需要,若25%的项目资本金无法实现融资时,高于25%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追加项目资本金投资。②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进行融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到位。2.8合作期限:13.5年,其中建设期1.5年,运营期12年。2.9投资回报机制: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2.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3.申请人资格要求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3.3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3.3.1投标申请人单位均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3.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融资能力:(1)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须为正值;注:投标申请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加盖牵头人单位公章。若为母公司的,提供合并报表并以合并报表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准,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金额须不少于人民币3.67亿元。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3.5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本条款要求)3.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三年及以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7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5.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见附件】,否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报名。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4)投标申请人提供本章第3.3.1项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和第3.3.2项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联系方式(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5.3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16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6.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7.发布公告的媒介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8.联系方式招标人:惠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地址:福建省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街55号县政府大院内右侧外经大厦3楼313室电话:0595-87399376联系人:刘先生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电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联系人:郑文华、刘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