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12月25日-12月29日)
2017-12-26
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的委托对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PPP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概况1、项目授权主体: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2、项目实施机构: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3、项目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PPP项目。批准文件编号:【2017】第54号。采购文件编号:BRR-QQTYWHCYY-2017。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4、内容及分包情况1.项目名称:乌拉特前旗体育文化产业园建设PPP项目2.采购内容: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金额41024.05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4万㎡,总建筑面积4.4万㎡。包括一座文体中心、一座文体创业中心、一座综合训练馆、一座民族馆、一座艺术馆、多处室外运动场所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乌拉特前旗文体中心建筑面积2.26万㎡、文体创业中心建筑面积5700㎡、综合训练馆建筑面积5200㎡、民族馆建筑面积约3200㎡、艺术馆建筑面积约7700㎡、室外健身场地及相关绿化、水面、道路、停车场配套设施。项目公司: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成立的项目公司为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3.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约41024.05万元(最终以乌拉特前旗审计局或财政局审计认定的决算金额为准)。5、PPP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和运营年限合计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6、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公开招标。7、采购范围及需求(1)项目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41024.05万元(最终以乌拉特前旗审计局或财政局审计认定的决算金额为准)。项目资本金8206.24万元,其中:政府出资820.62万元(占10%),社会资本出资7385.61(占90%)。其余债权融资的资金为32817.81万元,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获龋政府方不为本项目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2)项目合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8年。(3)实施模式:本项目采用“建设-经营-移交(BOT)”运作方式,由乌拉特前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社会资本合资成立SPV公司,SPV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经营期满后,项目无偿移交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指定机构。(4)回报机制:本项目为有部分经营性收入的公益类项目,政府赋予项目公司合作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项目范围内场馆、设施、场地进行运营,同时负责对停车场以及配套建设的饮食中心超市、便利店和餐饮等进行运营。主营业务收入包括:场地租赁费、场馆门票、商业设施物业费、商业设施租赁费及相关产业收入等文体收费项目等。对于收入不足以覆盖项目建设、运营成本以及合理回报部分,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由政府对项目运营阶段进行财政补贴,由实施机构对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绩效考核,财政运营补贴金额数额参考运营绩效考核结果。合作期间,项目总收益率指标设定为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7%(折现率5%)。项目总收益率在7%以内(含)政府方不分红。收益超过规定收益以外时,当超过约定收益率20%以内时(7%<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4%),对超出的部分,政府方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分红权;当超过约定收益率20%以外时(税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4%),对超出部分,政府全部收回补充政府补贴支出或调整价格,以保证公共利益。二、对申请人(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法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国有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同时满足)。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0%(以2016年审计报告数据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一方满足即可);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同时具备)。4、投融资能力不低于4亿元。(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加权总和确定)。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且拥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部分的企业满足即可,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6、2013年起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或在建的至少一个10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建设项目,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合同只需提供协议书部分)或竣工验收单(联合体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提供)。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成员不超过3名,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以一个参与人的身份参与。(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主要施工部分的企业,财务投资人不得作为牵头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8、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三、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1、符合上述条件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在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8号窗口报名。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厅8号窗口领龋3、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7:30。4、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如资料不全,不予接受。(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有效身份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此项);(4)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不需提供此项);(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不需提供此项);(6)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7)资质证书(带有二维码的复印件即可);(8)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9)2013年起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完成或在建的至少一个10000万元(含)以上类似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原件或竣工验收单原件(联合体由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提供)。四、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套0元,售后不退。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时间及地点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2、资格预审时间:2018年01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评审地点:乌拉特前旗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4、公告媒介本预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六、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是参与资格预审并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七、联系方式1、项目实施机构:乌拉特前旗文化旅游广电局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联系人:张海东电话:0478-32124162、招标代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110号丰业大厦六层邮政编码:010020联系人:周浦琛联系电话:1868609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