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正文
四川交通推进PPP盘活存量资产
2017-12-20 


根据《通知》,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将梳理建立盘活存量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在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优先选择边界条件明确、商业模式清晰、有现金流潜力的优质存量项目,提升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在项目遴选中,注重将存量项目与新建项目整合,将无现金流或现金流较少的项目与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项目整合。

《通知》明确,合理评估项目资产,项目的资产所有权、股权、经营权、收费权等可通过TOT、ROT、TOO、委托运营、股权合作等多种方式转让给社会资本。在项目前期要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认真开展存量资产评估工作,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开展PPP项目绩效运行监控,鼓励推进第三方评价。

《通知》要求,运用PPP模式盘活交通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应主要用于新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补短板项目。严禁利用PPP模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参与。
Copyright © 2007-2022
服务热线:010-64708566 法律顾问:北京君致律师所 陈栋强
ICP经营许可证100299号 京ICP备10020099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311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