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建中率团出席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交通部长会议不断深化“16+1”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务实合作
2017-10-27
本网讯当地时间10月25日至26日,主题为“多式联运——为经济提供有效运输保障”的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16+1”)交通部长会议暨商务论坛”在波兰首都华沙举行。会议由波兰海洋经济和内河航运部主办,波兰总理希德沃到会致开幕辞,中东欧国家16国交通主管部门部级高官率团与会,会议通过了题为“密切海事、运输和物流合作”的成果文件。中国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何建中率团与会并在开幕式发言。
希德沃在致辞中指出,中东欧—中国合作机制的建立,使本地区与中国的密切合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波兰作为欧亚大陆联通的交通枢纽,正在积极推进国内包括铁路、公路、机场和内河航道在内的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希望17国能够利用本次部长会议的契机,进一步探讨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为本地区发展和欧亚合作挖掘潜力。
何建中在发言中肯定了“16+1”合作机制对交通运输领域合作的积极推动作用,分享了近年来中国在多式联运发展中的最新政策和实践成果,介绍了中方在“16+1”合作框架下推进“中欧陆海快线”业务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就深化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务实合作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为多式联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加强水运政策对话和经验共享,三是扩大海事领域深层次合作,四是支持双方企业开展互利双赢合作。
何建中表示,中方愿和与会各国及各方代表共同努力,在“16+1”合作机制的引领下,在交通运输和物流领域加快推进设施互联互通、加强政策协调沟通、共同谋划长远合作,坚持合作共赢,齐心协力共同开启中国—中东欧交通运输和物流合作的新篇章。
各国部长在发言中均高度评价“16+1”合作机制下的交通运输合作意义重大,纷纷推介了本国交通运输及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和项目,并邀请各国特别是中国企业能够参与其中。
会上,成立于今年2月的中国—中东欧海运事务秘书处介绍了近期重点工作设想。中国与中东欧各国水运主管部门代表还举行了“16+1”内河水运圆桌会,就各方共同关注的内河航运发展政策及管理经验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议期间,何建中分别与波兰海洋经济和内河航运部部长马莱克·格鲁巴尔契克,保加利亚交通、信息技术与通信部副部长维利克·桑彻夫,立陶宛交通与通讯部副部长里卡德斯·德古提斯举行了双边会谈。何建中还与维利克·桑彻夫共同见证了中国船级社和保加利亚国家海事局船舶法定检验授权协议的签署。
我国驻波兰大使徐坚、中国—中东欧合作事务特别代表霍玉珍出席会议及会谈活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外运长航集团、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和中国船级社等中方企业及有关部门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商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