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
2017-10-19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临淄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撰写起草了《关于加强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的通告》,于10月14日由临淄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自2017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4日。该通告起草期间,淄博市公路管理局路政科、临淄分局多次与临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经多方协调和多次修改,最终提交临淄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通告》发布前还严格按照程序,经临淄区电子政务平台、临淄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向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社会各界进行了意见征求。该《通告》发布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意义,在于依法对G309荣兰线、S231河辛线、S321寿济线、S233博临线、S102济青线(旧线)5条管养路段和G233克黄线、S102新济青线(新线)2条新建路段的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进行了划定,其范围的划定也是符合临淄区国省干线各路段的实际情况的,分为30至50米、30米、22米、20米、18米共5种建控范围。同时,还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埋设和架设管线、电缆、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设施,明确了公路安全保护管理中,各镇办、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城管、公路、交警等各部门的职责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