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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重工原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7-10-01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原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长虹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长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选人用人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并涉嫌受贿犯罪。

刘长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研究,并经国资委党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长虹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处理。

刘长虹简历

刘长虹,男,汉族,湖北仙桃人,1961年12月10日出生,本科文化,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湖北财经学院毕业后分配到轻工部工作,先后担任国家轻工业局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副主任,2003年3月至2007年11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副主任,2007年11月至2011年5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巡视员,2011年5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17年5月被免去集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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