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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停车收费收入拟全额上缴财政定期公开
2017-09-22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记者乌梦达)记者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北京拟以立法形式要求道路停车收费的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此外,北京拟加大对违法停车的执法,逃缴停车费的,或将被罚款并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21日听榷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草案提出,道路停车收费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此前,有公众提出,包括北京在内的多地公共停车资源在经营使用上存在“乱收费”“黑收费”等现象,有收费被私自占用。对此,北京市相关部门曾表示,力争到2017年底使停车秩序乱和收费乱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为了加大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草案提出,未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可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罚款,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停车设施管理单位可以拒绝为其提供停车服务。

北京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郝志兰说,为加大居住区停车资源挖潜,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共享车位错时开放,草案提出,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办法,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开放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设置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解决居住停车需求的,可以减免相关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用等。(完)

责任编辑:张迪

文章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停车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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