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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不能把PPP变相作为政府新融资手段
2017-09-12 
  财政部副部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史耀斌日前表示,不能把PPP变相作为政府一种新的融资手段,切实解决PPP泛化异化问题。

  史耀斌指出,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统筹推进PPP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精神,在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上,进行了积极具体的先行先试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果,丰富了全球PPP发展经验。在刚结束的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中,PPP作为财经合作重要内容写入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厦门宣言。

  史耀斌强调,当前PPP市场建设工作的重点是规范发展、防控风险、促进可持续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准确理解PPP改革科学内涵,不能把PPP变相作为政府一种新的融资手段,要把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防控风险放在首位。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项目的处理和曝光力度,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稳定社会投资预期。

  三是要抓好实施方案编制、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公平采购、合同管理、绩效付费等关键节点工作,把好关口,切实解决PPP泛化异化问题。

  四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细化披露内容,让项目在阳光下运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央视记者 董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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