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08-25
一、部门基本情况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是在2000年政府机构改革中,根据市委、市政府理顺交通管理体制,构建大交通综合运输体系的思路,对原市交通局、公用局、经委交通处、计委交通战备办、港口管理局等机构和部门进行整合,组建成立了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委)。(一)职能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市交委主要有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涉及交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有关的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2、拟订全市综合交通发展战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综合交通建设规划和公路水路交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公路建设、航运发展、港口布局、岸线使用、枢纽站尝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3、综合平衡全市交通运力,构建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组织公路、水运、公共客运、轨道交通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民航、邮政、铁路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4、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5、承担长江水域以外地方水域交通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及协调全市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和协调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地方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6、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7、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高速公路、地方公路、港口、码头、航道、枢纽站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其养护和维护;监督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收费公路管理。8、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高速公路执法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组织和监督全市通车高速公路运政、路政的行政执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9、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和管理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10、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国防动员有关工作。11、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12、承担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责任,负责交通行业宣传工作。(二)机构设置。纳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部门决算的单位主要是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机关本级及下属的8个二级事业单位15个三级事业单位组成,具体明细如下: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机关、重庆市公路局(包含重庆市公路局机关、重庆市车渡管理站、重庆市公路局职工培训中心、重庆市公路养护管理段4个三级预算单位)、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包含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机关、直属支队、4个高速公路支队6个三级预算单位,下设40个基层执法大队)、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包含重庆市港航管理局机关、重庆市嘉陵江航道管理段、重庆市乌江航道管理段、重庆市合川航道管理段、重庆市铜梁船闸管理所、重庆市港航管理局直属处6个三级预算单位)、重庆市交通干部学校、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重庆市交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市交委2016年度收入总计(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和年初结转结余)1,303,860.61万元,支出总计(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1,303,860.61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减少275,890.49万元、下降17.4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市交委2016年当年收入合计1,205,967.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6,018.77万元,占66.84%;事业收入4,374.38万元,占0.36%;经营收入232.40万元,占0.02%;其他收入395,342.10万元,占32.78%。市交委2016年度当年支出合计1,237,88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81.43万元,占4.85%;项目支出1,177,685.59万元,占95.14%;经营支出222.48万元,占0.02%。市交委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651.57万元,较上年减少34,701.8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大了预算执行督促力度以及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市交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06,018.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1,728.76万元,下降23.80%,主要原因是财政减少了拨款总盘子。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393.29万元,增长18.2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支出预算114,773.46万元及人员基本支出预算7865.63万元。市交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9,93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8,386.45万元,下降21.7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相应支出也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2,309.82万元,增长14.26%。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而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市交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组织人事支出2.7万元;国防支出1.13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87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交通战备项目未执行;教育支出7.67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233.94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82.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调标追加支出预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76.55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79.50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5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交通节能环保专项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9,186.72万元,占4.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186.7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交通运输支出766,941.06万元,占93.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1,783.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206.26万元,占0.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减少。(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市交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9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960.67万元,较上年增加6,104.6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年终奖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0,039.01万元,较上年增加1,49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项目增加及物价上涨,但较年初预算减少106.7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护)费、交通费等。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市交委“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17.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4.7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04.3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委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活动及费用。(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交委因公出国(境)费用38.14万元,主要是用于中新合作项目洽谈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0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出国事宜被取消,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9万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8.2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改革,未购置新的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24.2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执法、道路安全保障检修、执勤、巡逻及机要文件交换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3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2.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在保证执法执勤用车的情况下尽量减少日常巡逻等其他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55.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通部和国内其他省市交通厅到我单位调研学习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8.3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在接待批次和人次增加的情况下仍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市交委因公出国(境)共计8个团组,13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57辆;国内公务接待699批次,10,1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市交委人均接待费152.8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6年市交委委属系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81.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专业技术设备购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1,842.17万元,增长29.52%,主要原因是委属参公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及工资调标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交委共有车辆989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37辆(含交通执法车辆8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49辆(主要为路况检测车、救援拖车、公路养护洒水车及货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9台(套)。(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市交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1,621.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16.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72,207.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7.3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配套服务等。(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决算显示,市交委2016年基本实现了年初编报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但未对所有项目开展总体绩效评价,仅选取了涉及民生的撤并村公路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显示该项目政策合理,实际建设任务完成较好,农民积极性和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期的惠民利民效果。五、专业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娶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决算公开信息反馈渠道:市交委财务处联系方式:023-89183099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公开08表
部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金额单位:万元
备注:年初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