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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项交通事项列入省级第二批“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2017-08-14 
近日,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审改办公布了省级第二批“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包括32个省直部门217项“一趟不用跑”事项和247项“最多跑一趟”事项。

其中,清单中涉及我厅各类行政权力34项,数量位列省直单位第一,包含“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机构资质认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公路水运工程人员考试资格审核”“沿海港口码头靠泊能力核定”等方面行政权力。

接下来,我厅将继续严格按照“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的要求,进一步形成操作性强的办事指南,持续提升办事效率,全面推进网上受理和审批,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切实抓好办事清单的落实落地,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厅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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